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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258万单位行贿罪律师介入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2025-1-7 602人看过

一 办案经过

2022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被祥云县监察委移送至大理州祥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慕名找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乔嗣勇主任,与乔嗣勇主任沟通后当即决定委托乔嗣勇律师团队为其提供辩护,接受委托后团队指派陈玲律师承办本案具体辩护工作。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法院管辖后,于2023年3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经律师辩护后,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律师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信,刘某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执行。


二 罪名解析

1、什么是单位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具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在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是指故意违反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禁止性规定或规章制度在帐外(经济往来)暗中给予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贿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多次多人或数额很大,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等。

2、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单位行贿罪和行贿罪同属于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章节,保护的法益均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职务行为的公正性、不可收买性、不可谋私利性,那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1)犯罪行为主体不同


从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及第三百九十三条字面表述可以推出,单位行贿罪在表述时明确说明了主语名词是单位,而行贿罪在表述时却缺乏主语,直接以谓语动词描述了犯罪行为,据此可以推出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最大区别是主体的不同。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单位,具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行贿罪的主体为排除单位以外的自然人。


虽然刑法规定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要求是单位,但并非只要是单位实行的行贿行为就能认定为单位行贿罪。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在单位行贿罪中必须是由单位整体意志或主要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作出的为单位谋取利益,并将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行贿行为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罪,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一)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二)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三)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只有在满足上述要求前提下,才具备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资格,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单位行贿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而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即以单位名义行贿,实际上个人中饱私囊的,则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行贿罪定罪处罚。


(2)入罪标准不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同样予以立案: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知,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行贿金额到达20万以上或10万以上不满20万具有特殊情形的,而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到达3万或1万以上不满3万具有特殊情形的,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单位行贿罪的立案金额标准明显高于行贿罪。


(3)刑罚标准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三百九十条【对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规定,行贿罪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对行为人刑罚的法定刑分别由5-10年并处罚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个量刑幅度,而单位行贿罪对主要或直接责任人员刑罚法定刑只有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从法条文义解释可以推出,单位行贿罪的刑罚明显轻于行贿罪,这是由于立法者考虑到单位行贿罪的直接责任人,是为单位利益或者受单位指使而实施了行贿行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也未归其本人所有,因此对其规定了相对于自然人行贿较轻的刑罚。

三 案件分析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做为广州某电力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自2012年起先后3次向中国南方电网贵州分公司董事长唐某某行贿258万元,第一次送予现金20万元,第二次送予现金20万元,第三次送予100件飞天茅台酒,经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为216万元,应以总计256万行贿金额对广州某电力公司、刘某某定罪量刑。


辩护人通过阅卷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认为,第一次刘某某送予唐某某的20万现金是为了寻求中国南方电网贵州分公司为清华大学共同研发国家电力科研技术课题项目863计划提供实验场地的帮助,并非为谋取不法利益,且863计划完成后获得多项国家级、省级技术奖项,为国家科技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该送予20万现金的行为仅是迫于当时社会、官场的不正之风,屈于惯例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符合法定不作为行贿认定的要求;第二次刘某某送予唐某某的20万现金是在广州某电力技术公司向中国南方电网贵州分公司申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合同项目期间,但该项目经过严格、正规的招投标程序,广州某电力技术公司具有排除国内其他企业的技术竞争优势,且唐某某从未参与过该招投标流程,刘某某送予唐某某的20万现金在公诉机关指控中不存在排除公平竞争谋取竞争优势的犯罪要件;第三次刘某某送予唐某某的100件飞天茅台是在唐某某索贿的前提下,刘某某基于勒索而不得已的行为,且该100件飞天茅台应以广州某电力技术公司提供的70万元打款凭证认定涉案金额,不应以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市场价格标准216万认定金额;刘某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已退还在广州某电力技术公司所有收入200万元并积极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人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公诉机关最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刘某某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量刑建议。庭审中法庭听取了辩护人多项辩护意见并经合议庭合意后,建议公诉机关将本案量刑建议修改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后予以判决,刘某某对判决结果认同未上诉,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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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嗣勇律师简介

乔嗣勇律师,中共党员,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凌云律师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云南资深律师,昆明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云南省法学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二部主任,都市时报维权律师团常年法律顾问,昆明市“五一工人维权岗”特邀律师,昆明人民广播电台特邀嘉宾律师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办事认真负责,迅速果断,执业二十余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及刑事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经常受邀参与都市条形码、街头巷尾、风雷说法等栏目法制点评。

经典案例

1、郭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郭某某运输毒品罪,死刑;郭某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郭某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经辩护人乔嗣勇律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改判郭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为郭某保住性命。)

2、李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律师辩护意见全部被采信,涉案毒品2040克,最终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3、任某富涉嫌贩卖毒品罪(经乔嗣勇律师在侦查阶段提供辩护及法律意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任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4、陈某坤等100多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安宁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陈某等五人缓刑。)

5、严某才、何某英夫妇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一案(五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两人缓刑。)

6、龚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审被玉溪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辩护人乔律师辩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龚某某有期徒刑15年。)

7、德亨房地产“德瀛华府”小区骗取贷款案

8、李某诉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旅客合同纠纷案

9、昆明“沈氏兄弟”涉黑团伙杀人案

10、园博路“三菱轿车故意杀人案”

11、平安保险与陈某保险合同纠纷案

12、(丽江导游伤人案相关案件)昆明大家旅行社诉吉林雾淞旅行社合同纠纷案  要客撷英:

1、云南新海丰水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云南海王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3、云南鸿浩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4、罗平海丰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5、敦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云南格林科技有限公司

7、云南晨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8、云南大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南国翡翠集团

10、云南卓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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