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被控强奸罪,律师做无罪辩护,检察机关最终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5-1-7 631人看过
辩护律师观点
辩护人认为本案认定构成强奸罪证据不足,具体理由如下:
一、本案认定违背受害人意志的证据不足。
从鉴定情况来看,被害人虽存在一定的精神发育迟缓,但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存在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不符合强奸罪中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客观实质,本案不能直接套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程度严重”的规定,因此,很难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
二、被害人平日除了吐字不清,并看不出任何异常,嫌疑人无法知悉被害人存在精神发育迟缓等情况。
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陈述因被害人系职高文凭,且学习了餐饮管理专业,故符合聘用条件,且在平时相处过程中,询问被害人是否有男朋友等,被害人表示没有男朋友,双方在平日相处过程中一起购买食材、领取包裹等,均未表现出任何异常。嫌疑人无法知悉被害人的精神发育迟缓的情况。
案件发生当日,嫌疑人在与被害人一起购买完食材后,询问被害人时间还早,希望一起睡觉,故被害人与嫌疑人一起到达了嫌疑人住宅处,从平日的相处以及当日发生时,被害人未表现出异常情况,故嫌疑人对被害人有精神发育迟缓等情况并不知悉。
三、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交行为存疑。
嫌疑人向律师陈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兴奋,接触到女方阴部后即发生了射精行为,并未将生殖器官插入到被害人体内,且在射精之前佩戴了避孕套。
四、嫌疑人未采取暴力、胁迫等行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本案被害人并未反抗,且根据嫌疑人陈述的情况,被害人的鞋子、裤子也均是被害人自己脱的,嫌疑人并未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五、嫌疑人之前从事检验工作,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无前科等。
六、嫌疑人有稳定的住处,对其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综上,本案存在认定违背受害人意志的证据不足;被害人平日除了吐字不清,并看不出任何异常,嫌疑人无法知悉被害人存在精神发育迟缓等情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交行为存疑;嫌疑人未采取暴力、胁迫等行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嫌疑人之前从事检验工作,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无前科等;嫌疑人有稳定的住处,对其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形,望人民检察院对以上情节充分考虑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02
辩护效果
在与检察官沟通过程中,承办检察机关提到双方相处情况,对于嫌疑人是否知悉女方具有精神发育迟缓的观点存在不同的说法,认为企业老板在与员工相处的过程中知悉了员工的身体情况,辩护律师认为吐字不清无法推断出企业老板能够知悉员工的身体精神情况,最终,检察机关听取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男方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男方被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恢复了人身自由。

03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关于强奸罪不予批捕的典型案例,在当今捕诉一体化的办案机制下,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程序尤为关键,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本案中,辩护人及时介入案件、多次会见嫌疑人,全面研判案情,精准锁定辩点,确定辩护方向,在报请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高效跟进办案程序,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最终,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体现了承办律师较强的辩护能力。

乔嗣勇律师简介
乔嗣勇律师,中共党员,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凌云律师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云南资深律师,昆明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云南省法学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任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二部主任,都市时报维权律师团常年法律顾问,昆明市“五一工人维权岗”特邀律师,昆明人民广播电台特邀嘉宾律师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办事认真负责,迅速果断,执业二十余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及刑事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可。经常受邀参与都市条形码、街头巷尾、风雷说法等栏目法制点评。
经典案例
1、郭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郭某某运输毒品罪,死刑;郭某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郭某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经辩护人乔嗣勇律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改判郭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为郭某保住性命。)
2、李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律师辩护意见全部被采信,涉案毒品2040克,最终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3、任某富涉嫌贩卖毒品罪(经乔嗣勇律师在侦查阶段提供辩护及法律意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任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4、陈某坤等100多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安宁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陈某等五人缓刑。)
5、严某才、何某英夫妇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一案(五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两人缓刑。)
6、龚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审被玉溪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辩护人乔律师辩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龚某某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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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园博路“三菱轿车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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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南海王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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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重大疑难经济纠纷案件代理,房地产类常年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重大疑难经济纠纷案件代理,房地产类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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