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释法 | 从周某某涉嫌盗窃罪不予逮捕案出发,浅析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
发布时间:2019-9-19 1734人看过
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失败后,乔嗣勇、刘俊作为本案的承办律师仍继续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4月25日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对嫌疑人周某某批准逮捕。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乔嗣勇、刘俊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被检察院予以采纳,最终不予逮捕。
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很多专业刑辩律师都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很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很多当事人家属却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因此错过了最佳处理时间。
那么,黄金37天内,辩护人主要起到以下4个方面的作用:
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往往与外界联系不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而又因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往往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律师在会见时,重点会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介绍所涉罪名的法律知识,并且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合理合法的运用该权利才能有效地保障其权益。在众多权利当中,重中之重是“仔细阅读讯问笔录、提出异议并修改的权利”且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辩解被记录在笔录中,千万不要没仔细看笔录就签字,也不要认为意思差不多就不修改!法律的问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少被告人对律师抱怨,笔录上记的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自己说的没有记在上面。但在没有刑讯逼供存在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己签名确认的笔录很难被推翻,其辩解几乎不可能被法院采纳。
二、取证,一般是指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等证据。
三、与办案机关及时、合法、有效沟通;律师作为辩护人,可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法律意见,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法律帮助,主要体现在有受害人的案件当中,及时参与、指导与受害人达成谅解,以便达成《谅解协议》等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案情简介
周某某是网络工程师,系某公司的网络部负责人,已工作10来年了。因对区块链技术比较感兴趣,于2018年6月期间,通过网络购买了10台比特币挖矿机,并利用职务之便将上述机器分别放置并插电运行在公司的几个区域的机房内,至2018年12月22日盗窃使用公司电力资源生产比特币。
因10台比特币挖矿机量小未见收益,周某某于 2019年1月又通过网络购买了二手的比特币挖矿机100余台,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将上述机器分别放置并运行在公司的几个机房内,盗窃使用公司的电力资源生产比特币,非法获利6000余元。
但因第二次购置的都是二手挖矿机,因此总共可以正常运行的大约只有70多台,其他的二手挖矿机虽放置在机房内,但无法运转也就未实际使用。直至2019年3月25日被公司发现后,所有挖矿机已被拆除,辩护人认为周某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非盗窃罪,区分点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本案中周某某作为网络工程师,系公司的网络部负责人,系特殊主体。其工作的岗位、职责,包括管理职责和从事具体的业务活动,都可以让他轻而易举地在公司的各个场所安装任何电器,即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电力资源。实际上因周某某的工作岗位,他有权掌管公司的电力、网络等资源。
依据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进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本案中,周某某正是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机器分别放置并运行在公司的几个机房内,以便盗用公司的电力资源生产比特币,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
同时本案中,经相关部门鉴定测算被盗电力约38000余度,价值¥3.8万余元,未达到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6万元的追诉标准。因此,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未构成犯罪,请求贵院释放周某某同时,周某某的家属表示将尽力在第一时间内赔偿到位,将本次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检察机关对两位律师所提的法律意见认真考虑后,最终予以采纳,对周某某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随后公安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周某某在被羁押一个多月后重获自由。


律师提示
很多刑事案件中,”黄金37天”将决定整个案件的走向,因国家赔偿、错案追究等原因,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很难被判处无罪,往往只能追求轻判。而在37天之内,律师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一是与侦查机关沟通,争取取保候审或撤销案件。二是向检察院侦监部门请求不予批捕,只要不批准逮捕,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而言是变更为取保候审。这将大大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措施,为该案的处理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时过境迁之后,相关部门均能心平气和地看待这一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甚至无罪的结果,使之利益最大化。

乔嗣勇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凌云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云南省及昆明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律师专业人才库成员。